苗栗縣頭份市立殯儀館設施使用規費標準表
項目
單位
數量
金額(單位新臺幣)
甲級禮廳使用費
節
一
頭份市民三千元
苗栗縣民三千五百元
外縣市民四千元
乙級禮廳使用費
頭份市民二千元
苗栗縣民二千五百元
外縣市民三千元
丙級禮廳使用費
頭份市民三百元
苗栗縣民四百元
外縣市民六百元
靈堂使用費
天
頭份市民八百元
苗栗縣民一千二百元
外縣市民一千六百元
甲級禮廳冷氣費
一千元
乙級禮廳冷氣費
七百元
丙級禮廳冷氣費
三百元
靈堂冷氣費
六百元
甲、乙級禮廳清潔費
次
五百元
丙級禮廳清潔費
靈堂清潔費
冷凍室使用費
苗栗縣民五百元
外縣市民七百元
入殮室使用費
悲傷輔導室使用費
二百元
悲傷輔導室冷氣費
洗身化妝室使用費
次(具)
牌位安靈區使用費
(牌位編號1至31)
次(天)
一(十)
(牌位編號32至47)
附註:
一、清潔費以次計算,每次使用禮廳或靈堂無論時間長短,均須繳交一次清潔費。清潔費包含使用後之垃圾等清除及設施與地面之清潔,但不包括布置品、祭品及牌樓等之拆除。
二、牌位安靈區每次十日,不足十日以十日計,每超過十日加收一次。
頭份生命紀念館設施使用規費標準表
(使用規費=管理費+使用費) 單位:新臺幣萬元
骨櫃
型式
骨骸
骨灰
個人位
(中型)
雙人直式
家族位
雙人橫式
四人
十二人
位置
地下室
二樓
一樓
管理費
1.5
3
6
18
使用費
第1層
1.7
6.5
3.5
57
第2層
2.2
8.5
第3層
4.5
第5層
第6層
2.7
第7層
第8層
第9層
第10層
第11層
神主牌位(地下室)
神主牌位(一樓)
0.5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