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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募「苗栗縣頭份市文化志工服務隊」隊員

  • 發布單位:客家文化課

主旨:招募「苗栗縣頭份市文化志工服務隊」隊員。

依據:「苗栗縣頭份市文化志工志願服務計畫」。

公告事項:

一.招募對象:凡年滿18歲,身心健康,口齒清晰,具服務熱忱及解說能力,對藝文活動及行政服務有意願,能配合服勤時間者。

二.預定招募人數:本所視徵選狀況擇優錄取,至多不超過九名。

三.工作地點與內容:

  (一)地點:中山堂、藝術館、本所三樓客家文藝館等場地及各項文化節慶活動舉辦之地點。

  (二)工作內容:藝術館、文藝館各項藝術導覽、展場之維護;中山堂演藝廳座位引導及現場支援;各項文化節慶活動支援及其他未列入執掌,由志工幹部會議訂定,並報請本所備查之事項。

四.報名日期及地點:凡符合「苗栗縣頭份市文化志工服務隊服務規則」且有意願者,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5日止,填妥志工招募報名表送至頭份市公所客家文化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