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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體育署修正「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業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9日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90030229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起生效。

  • 發布單位:客家文化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