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受理核准挖掘主管機關通報,依據「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規定,不按核准期日挖掘道路,除廢止其道路挖掘許可外並處新台幣9000元罰鍰。施工現場必須張貼道路挖掘許可函,許可函上載明工程名稱、核准施工日期以及核准施工機關,如未依照許可函許可事項施工,您可直接通知許可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