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報書一式二聯。 2. 契約書、副本一份及影本 ( 貼有印花 ) 一份。 3. 原所有權人及新所有權人戶籍資料 ( 公司應檢附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 4. 房屋所有權狀正影本、房屋稅籍證明。 5. 原所有權人印鑑證明 ( 公司則為印鑑卡或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正影本各一份 ) 。 6. 依公證法辦理公證者,應檢附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