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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過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涉訟或須作證之法律扶助

  • 發布單位:社會課

扶助對象:
(一)本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提出申請,或由身心障礙者之家屬、法院或檢察機關、社會福利團體或機構協助身心障礙者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涉訟事實發生時,需設籍本縣,並領有本縣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由本府依情況需求提供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