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書﹝由占用人親自提出﹞。 2、檢附地籍圖【請著色標示】。 3、房屋稅籍或水電證明。 4、身份證影本及印章。 5、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都市計畫內﹞。 6、檢附被佔用土地登記謄本。 7、檢附相片。 8、委託書﹝由非占用人提出,須再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