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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申報

  • 發布單位:財行課

申請對象:一般民眾
檢附文件:
一、買賣、典權、贈與、交換、分割、占有、建築中變更起造人:

1.契稅申報書一式兩份(至本所財政課索取或至稅捐機關下載使用) 。
2.買賣、贈與、交換等契約書正本(貼足印花)及影印本乙份。
3. 建物改良物權狀影本乙份或測量成果圖(新建物尚未領權狀者)。
4. 買賣雙方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各乙份。
5. 最近一期房屋現值證明書乙份或房屋稅單或契稅單。
6. 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應檢附賣方印鑑證明書及房屋稅籍證明各乙份 。
【契稅申請書及契約書必須蓋用印鑑章】。
二、法院拍賣:【拍定人單方申請】

1.契稅申報書一式三份。﹝契稅移轉價格等同法院拍定建物價格﹞
2. 法院不動產移轉證明書影本乙份。
3. 買受人身分證影本乙份。
4. 最近一期房屋現值證明書乙份。
處理期限:15天
備註:
1、買賣一方為公司行號,請出具公司變更登記卡,蓋公司大小章。
2、若房屋坐落有門牌整編者,請向戶政機關出具門牌整編證明。
3、領取契稅繳款書前請先繳清房屋稅俾便產權移轉。
4、影本必須蓋切結章。
5、通訊申請者,請備掛號回郵信封,請寄『苗栗縣頭份鎮仁愛里中山路232號 . 頭份鎮公所財政課 收』。
6、若建物建號有重測者請檢附建物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