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因應COVID-19疫情上升,為保護原住民健康,發放COVID-19家用抗原快速篩檢試劑(以下簡稱「家用快篩試劑」)。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111年11月30日苗原行字第1110009030號函與111年11月16日苗原行字第1110008647號函及111年9月23日苗原行字第1110007293號函辦理。
二、有關領取對象與方式及份數如下:
(一)領取對象:設籍本市55-64歲(111年民國47-56年出生;112年民國48-57年出生)具原住民身分者。
本所按旨揭單位提供第一輪至第四輪符合領用對象名冊共計分別發放129名、130名、130名、134名,
名冊資料僅供相關業務使用,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保密責任。
爰此,名冊之姓氏將以“○”替代,做適當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
(二)領取方式:領取對象(不限本人)請攜帶~
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俾利查核原住民身分及族別),
並至本所民政課領取(走進本所大門口後左轉,步行約10公尺,左側)。
將請里幹事協助送達「領取通知函」通知符合領取資格對象至本所領取。
倘放棄領取權益,請簽署「放棄領取快篩試劑切結書」。
因發放第四輪快篩試劑之發放情形非常複雜,為使「代領人」及「服務同仁」可以正確發放無誤,
將以「通知領取函」為發放依據,領取時記得攜帶,
否則將耗費您的寶貴時間查核是否符合「領取資格」及「應領盒數」。
(三)領取份數:
1.「第一至三輪」「有符合」領取資格「已發放」,「未符合」「第四輪」領取資格10名,可領快篩試劑0盒。
2.「第一至三輪」「有符合」領取資格「已發放」,「有符合」「第四輪」領取資格85名,可領快篩試劑1盒。
3.「第一至三輪」「未符合」領取資格「無發放」,「有符合」「第四輪」領取資格16名,可領快篩試劑1盒。
4.「第一輪」「有符合」領取資格「已發放」,「第二至三輪」「有符合」領取資格「未發放」,
「有符合」「第四輪」領取資格12名,可領快篩試劑3盒。
5.「第一至三輪」「有符合」領取資格「未發放」,「未符合」「第四輪」領取資格02名,可領快篩試劑3盒。
6.「第一至三輪」「有符合」領取資格「未發放」,「有符合」「第四輪」領取資格21名,可領快篩試劑4盒。
三、因屆歲末年終,倘中央發放政策未做適度修正,則112年度領取名冊將有所更動。
(111年民國47-56年出生;112年民國48-57年出生)
四、特別開放假日領取時段:考量符合領取資格對象平日上班無法領取快篩試劑,
開放112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9-12時之假日時段,至本所領取快篩試劑。
五、倘有疑義,請電洽037-663038分機1716 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