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所每月都會舉辦1至2場展覽或藝文活動,為鼓勵頭份學子親近藝文,培養藝文喜好與創意,特辦理市內國小學生觀賞藝文集章活動,集章卡適用時間為111年1月至12月,只要於市公所藝術館及3樓客家文藝館等場地辦理展覽期間,親持集章卡至前述場地觀賞展覽後,可至館內服務台蓋章,按月集章,蓋滿8格(含以上)之集章卡(110年集章卡可合併於111年計算),即可至市公所客家文化課兌換小禮物一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