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設籍前的新住民家人、朋友,在3個月內生活有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包含受疫情影響無法工作),可到本所辦理特殊境遇家庭補助,每人每次核發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3個月,詳細可洽本所社會課蘇小姐(分機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