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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花蓮縣政府預告修正「花蓮縣魩鱙漁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草案公告1份,請惠予張貼並宣傳周知,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5日內逕洽該府,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5年8月11日府農漁字第1150143736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