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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115)年度家禽場「修繕及更新附設堆肥舍」補助作業要點,請貴所、會轉知轄下養禽場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依據農業部本年度「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計畫」(計畫編號:115農再-2.2.3-1.1-牧-001)、本年7月28日農牧字第1150232193號函暨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115年7月29日中畜永字第1150001657號函辦理。
  • 為提升家禽場禽畜糞處理效能,補助農民修繕及加固老舊堆肥舍設施,落實污染防治並阻絕異味散溢;透過健全場內防污設施,提升農村生活環境品質,促進畜牧經營與環境共好,達成產業永續發展之目標。本計畫共編列新臺幣100萬元整,預定補助家禽場10場。
  • 有關補助對象、資格及條件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另補助項目及金額部分,簡述如下:
    • 本案補助項目為家禽場附設堆肥舍之主體建築修繕(以屋頂、地坪、梁柱或牆等為主),每場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 前述補助金額最高為該設施未稅價格1/2,補助內容不得含工資、試車、雜支、耗材(含帆布)等項目。
  • 第2階段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7日止,請有意申請者,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寄送至「100060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家禽場修繕及更新附設堆肥舍補助案」。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 如須詢問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張蓉小姐,電話:(02)2301-5569分機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