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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過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檢送本縣有關「颱風期間執行漁船船員上岸避風標準」公告1份,並自公告日起生效,請惠予張貼並宣傳周知,請查照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5年4月27日漁五字第1151553379號函及颱風期間漁船進港及船員避風處理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