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衛生局115年4月16日苗衛食字第1150007520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4月10日FDA食字第1151300872號函等併同辦理。
二、鑑於近期發生食品中毒事件,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請本市轄內食品從業人員落實預防食品中毒「5要2不」原則,包括以下要求,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一)、「要洗手」。
(二)、「要新鮮」。
(三)、「要生熟食分開」。
(四)、「要澈底加熱」。
(五)、「要注意保存溫度」。
(六)、「不飲用山泉水」。
(七)、「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物」。
三、另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高風險食品,蛋品應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並落實器具及作業環境清潔,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並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業者應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自主管理,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維護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