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因應非洲豬瘟緊急防疫,自114年10月22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餘等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個人或單位場域如有飼養豬隻,請配合或轉知所轄均應遵守旨揭公告規定,指定期間禁止輸送或將豬隻移出飼養場所。 二、相關資訊請參考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官網之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
一、為因應非洲豬瘟緊急防疫,自114年10月22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餘等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個人或單位場域如有飼養豬隻,請配合或轉知所轄均應遵守旨揭公告規定,指定期間禁止輸送或將豬隻移出飼養場所。
二、相關資訊請參考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官網之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