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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計畫督導評核要點」第1點、第2點、第5點,業經客家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以客會產字第1096600143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督導評核要點」,茲檢附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規定)1份。

  • 發布單位:客家文化課

說明:
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3月3日客會產字第10966001438號函辦理。
旨揭要點修正內容,詳如發布令附件,並可至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首頁/法令規章/產業發展類項下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