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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苗栗縣頭份市立圖書館平板電腦借用規定」

  • 發布單位:圖書館

主旨:公告「苗栗縣頭份市立圖書館平板電腦借用規定」,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本案業經107年8月23日市長簽准核定。
公告事項:
一、本館配合「106-107年度公共圖書館作為公共社區資訊站實施計畫」,為推動數位閱讀,自即日起提供3臺平板電腦供民眾申請,並限於館內使用。
二、借用程序請參閱規定及填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