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具有兵役法第41條第5款情形者: 1.生(養)父年逾60歲或死亡者 2.本人年滿30歲無同父(養父)兄弟 檢附証件: 1.現戶全部戶籍謄本(含申請人暨家屬) 2.切結保證書(本國公民保證人1人,檢附身份證明) 3.本人及保證人印章 年度申請:每年4月1日至30日 新發生原因:自發生原因起30日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