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打詐綱領,嚴懲詐欺犯罪,內政部擬具「打詐四法」,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包括訂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刑事訴訟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代表政府全面向詐欺犯罪宣戰,提供執法人員重要執法利器,以澈底打擊詐欺犯罪,瓦解詐欺犯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