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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市公所自109年9月起新增7-11、全家超商補單繳納本市路邊停車費 並自109年10月起新增行動支付(LINE Pay、街口支付)繳費服務

  • 發布單位:農經課

為提供多元繳費管道,頭份市公所自109年9月起新增7-11、全家超商補單繳納本市路邊停車費,民眾於繳費期限內,可持紙本繳費單據至頭份市公所及停車收費據點服務處(苗栗縣頭份市信東路217號) 繳納,或至各地4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櫃檯繳費,如紙本單據遺失,亦可至4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利用多媒體事務機查詢並列印停車費繳費單後至超商櫃檯繳款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88-624)查詢。另自109年10月起新增行動支付App(LINE Pay、街口支付)查詢繳費服務。民眾亦可至「頭份市路邊停車費查詢系統(http://tfpark.futek.com.tw/)」,進入停車費查詢頁面後輸入車號即可查詢半年內所有未繳費資料。

         頭份市公所提醒民眾停車費應於停車次日14日內繳納,未依期限繳費者,先以平信通知並加收8元工本費,如民眾仍未繳納,再以雙掛號通知,並加收50元工本費,如民眾仍未於第2次(雙掛號)催繳期限內繳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含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